公安机关的逮捕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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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的公安逮捕程序是,公安部门向检察院提出逮捕申请;检察院审核公安部门递交的机关材料并决定是否予以逮捕;决定逮捕的,由公安部门执行逮捕。捕程不批准逮捕的序样原因有,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等等。公安

一、机关公安机关的捕程逮捕程序是怎样的

1.是由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

2.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起逮捕的序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公安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3.由公安机关来执行逮捕。机关

那么逮捕犯罪嫌疑人、捕程被告人,序样不论是公安批准逮捕、还是机关决定逮捕,一律都是捕程由公安机关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不批准逮捕的原因主要是什么?

律师在线提醒您,没有被批捕的原因主要有: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三、逮捕和批捕是什么意思

批捕是决定,逮捕是执行。

逮捕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是具体实施批捕的行动。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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